现金股利对权益价值的影响
超额现金流可以作为现金股利支付给股东,但这部分现金股利是要纳税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股票一年以上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个人在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不满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有期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部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上述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股不足一年的股东,由于税收的影响,现金分红会降低其股权价值。举个简单的例子,投资者A在2017年2月1日以每股20元的价格收购了X公司的股票。
2月15日,股价为22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如果当天除权后21元卖出,收益就是1元价格和0.8元现金分红的差额,0.2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权利不被移除,将是2元的收益,相当于减少0.2元的股权价值。
如果继续持有到4月1日,股价还是21元,收益就是1元和0.9元现金分红的差额,个人所得税0.1元,相当于减少了0.1元的股权价值。持有一年以上,不受个人所得税影响。
现金分红其实对短期股东是不利的,对现金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东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此外,如果股东现在不需要花费现金分红,他们必须决定如何将这些现金分红进行再投资,这可能会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
中国证监会的股息指引允许上市公司通过在公开市场回购股票股票来支付股息。事实上,回购股票的方式更有利于股东。在美国,许多公司更喜欢使用股票回购作为分配配股利润的渠道。
已发行的股份代表对公司股权的主张权,股票回购计划可以减少这些股份的数量。股票回购减少了股票发行的数量,这可以提高股票的价格,并使剩余的股票持有者受益。通过股票回购计划,股东可以将税负降至最低,同时公司可以继续以现金支付股息。